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办发〔2017〕44号)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博士报考条件
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职考生应为在岗在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在岗在编)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地区自治地方工作;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二、报考材料
(一)在职考生应准备《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官网上下载,网址:。在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内应签署“同意报考”及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汉族考生还需出具在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的工作年限已满三年的证明。
(二) 应届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在读情况证明和生源地证明;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三)往届非在职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时间要求
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资料,过时不予接收。第一时段:2017年12月5日至12月7日,第二时段:2018年1月29日至1月31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市教委将在市教委公众网()公示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十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于12月25日至12月26日,2018年2月22日至2月23日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其他工作要求
原则上考生应亲自报送材料并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因工作和就学等原因不便本人来办理的考生,也可由他人携带委托手续和全部报考材料前来办理,但若因此出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并由此出现的差错,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若有其他疑问,请加入2018年“少骨计划”工作QQ群(535816844)进行咨询。
四、其他事项
被录取考生必须于2018年9月1日前签订完成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
重庆文理学院教工部
2017年10月13日
本文由http://www.todayperhaps.com/rcpy/239.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