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第三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重文理人〔2014〕27号)、《重庆文理学院特聘教授聘任实施办法》(重文理人〔201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首批特聘教授(研究员)的聘期自2015年7月1日起。
按照聘任管理与考核要求,校内特聘教授(研究员)的考核采取年度、中期、聘期三种考核方式。聘期考核按聘任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聘期目标考核。
请有校内特聘教授(研究员)的相关二级单位通知本人,结合个人聘期的具体职责填写校内特聘教授聘期考核表,于2018年9月21日前,由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工部专技科(恪勤楼315室),。
联系电话:49891713
特此通知
教工部
2018年9月12日